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方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局直属一分局:
在全省地税干部的共同努力下,今年我省
社会保险费收入呈现快速、稳定增长的良好态势。1-5月全省(不含宁波,下同)共组织
社会保险费收入65.11亿元,其中养老保险费52.08亿元,同比增长39.4%,医疗保险费13.03亿元,同比增长79.5%.自4月下旬以来,"非典"疫情给我省经济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目前主要体现在第三产业,对外贸和工业的影响正在逐步显现,将会影响我省
社会保险费的收入组织工作。为进一步加强
社会保险费的征管,省局提出以下意见,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采取措施,把"非典"对
社会保险费收入造成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全省各级地税部门要充分估计和考虑可能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提前做好工作预案,因地制宜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征管措施,加大
社会保险费宣传力度,继续积极参与
社会保险费扩面工作,继续加强与社会保障、财政、银行等部门的联系和配合,切实加强征管,把"非典"对
社会保险费收入造成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二、密切注意收入进度,及时报送收入和征管工作情况。
为加强情况沟通与交流,各地要严格按照《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建立
社会保险费征管情况定期报送制度的通知》(浙地税函﹝2003﹞127号)的要求,全面、准确、及时地向省局报送
社会保险费收入及征管工作情况,特别是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一)收入增加幅度异常或有减收情形的,并附原因分析;
(二)根据“非典”对当地经济和
社会保险费的中长期影响进行分析,并针对当地经济结构和重点行业的实际情况进行重点分析,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三)为消除“非典”疫情对社保费收入的影响,当地政府出台的政策和地税部门在日常征管中采取的具体措施。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二零零三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