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2003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注释:
全文失效废止。参见《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失效、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5号)2011/7/22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2003年度缴纳
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3﹞787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附联通新时空移动通信浙江分公司所属企业名单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二○○三年九月十六日
附件:联通新时空移动通信浙江分公司所属企业名单
1、联通新时空移动通信杭州分公司
2、联通新时空移动通信宁波分公司
3、联通新时空移动通信温州分公司
4、联通新时空移动通信台州分公司
5、联通新时空移动通信湖州分公司
6、联通新时空移动通信金华分公司
7、联通新时空移动通信绍兴分公司
8、联通新时空移动通信嘉兴分公司
9、联通新时空移动通信衢州分公司
10、联通新时空移动通信丽水分公司
11、联通新时空移动通信舟山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