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广使用农产品收购发票管理系统的通知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为了加强农产品收购发票的开具管理,提高农产品收购发票抵扣的数据采集质量、工作效率和纳税申报的准确率,进一步推动增值税管理工作的信息化,在总结金华市局
使用农产品收购发票管理系统的基础上,省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推广
使用农产品收购发票管理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广
使用的对象及时间
有农产品收购业务(包括加工、经营纳税人)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2007年7月1日起通过该系统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
二、推广
使用的几点要求
(一)推广
使用农产品收购发票管理系统(具体功能见附件),对加强增值税的征管,堵塞管理漏洞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级国税机关的领导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做好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各有关职能部门和技术部门应密切配合,互相协作,以保证圆满完成此项工作。
(二)各地应积极按省局要求做好推广
使用的前期准备工作
1、6月10前,各地应对从事农产品收购业务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一次清理,以确定推广户数。
2、各县(市)局应认真对照省局的《浙江省农产品品目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在FTP—流转税处下载),对需列入《目录》的农产品,应于6月25日前报市局流转税管理处审核,各市局应于6月30日前将其录入系统《目录》库。
3、各地应统计电脑版农产品收购发票的印刷数量,并于6月15日前上报省局(征管处)。
(三)各地在系统应用中如发现问题,或有新的必要的业务需求,可及时向省局提出,届时由省局统一组织软件修改。
(四)农产品收购发票管理系统软件由金华市国家税务局免费提供,各地在推广过程中不得向纳税人收取任何费用。
三、推广
使用的培训时间
6月上旬省局组织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农产品收购发票管理系统的主要功能
二00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
农产品收购发票管理系统的主要功能
一、农产品收购发票管理系统企业版
农产品收购发票管理系统企业版提供的主要功能:一是供本企业系统管理员
使用的修改本单位信息、增加操作人员、锁定操作人员、解锁操作人员、密码初始化等功能;二是供开票人员
使用的农产品收购发票
使用、普通发票信息采集、信息查询统计、常用品目管理、往来单位信息管理、当前号码设置、打印机设置等功能。
二、农产品收购发票管理系统税务版
农产品收购发票管理系统税务版提供的主要功能:一是基础信息查询,包括:收购发票明细查询、普通发票明细查询、价格查询、投售人查询、品目查询、开具抵扣比对信息查询;二是统计信息查询,口径包括:分纳税人、分税务机关;三是系统维护,包括:农产品企业认定、农产品品目认定、开具限额变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