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指南》的通知
各税务分局:
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两个减负”,减轻
纳税人办税负担,减少
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时报送的涉税资料,同时,也为提高税务机关的服务效率,规范市区各税务分局涉税事项操作,根据总局及省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近年来涉税事项变化发展情况和税收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对全局征管业务中
纳税人依申请事项所报送的资料进行了全面清理,采取一次性“三告知”,一告知
纳税人提供的资料及份数;二告知
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的时间要求;三告知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项的服务承诺期限。并据此编写了《
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现将《指南》发给你们,希望各分局在办理
纳税人涉税事项时,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的,请及时与市局征管处联系。
涉税事项“同城通办”实施范围、内容按原规定执行。
《指南》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与原文件规定不一致的,与此件为准。
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