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国税网站建设实现省市国税网站互联互通的通知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
国税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税校、省局直属分局:
从2001年起,省局建立了江苏
国税网站(因特网,下同)。此后,各省辖市局也相继建立了网站,从省局到市局基本建立起了覆盖全省
国税的系统网站。网站“完善的税收法规查询、及时的涉税问题解答、最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发布、快捷的网上申报论证”等主打服务栏目,为广大纳税人提供了全天候、全方位的便捷服务,受到了广大纳税人的称赞和好评。为了打出全省
国税系统的服务品牌,构筑“网上江苏
国税”新平台,把“网上江苏
国税”建设成为沟通纳税人与
国税机关的桥梁与纽带,成为纳税人全面了解相关税收法规的信息平台和服务平台,现就实现全省
国税系统省、市
国税网站互联互通作出如下通知:
1、各省辖市局都要建设好网站,要安排专门人员做好经常性的网站维护工作,设置栏目、刊出内容要从为纳税人服务出发,各相关栏目的内容要经常更新。各县(市、区)局原则上不单独建立网站。
2、统一网站名称:各省辖市局因特网站统一改称为:江苏
国税××网站(××为辖市名,如南京市局网站为“江苏
国税南京网站”),原网址可不变。
3、省局网站已建立了和各省辖市局的链接,各省辖市局网站也要和省局网站建立直接链接,使纳税人在登陆任意一家省辖市局网站后,能很方便地从首页建立的链接处直接登陆省局网站。
4、省局网站已建的共性栏目,市局通常不再单独建设维护,而是可以和省局相关网页直接建立链接。如税收法规库,市局网站可建立与省局法规库网页链接,纳税人可直接进入省局法规库查询。
5、各市纳税人办理网上申报、网上认证的网站要建立与各市局网站、省局网站的相互链接,以使办理网上申报、网上论证的办税人员可以便捷地登陆市局网站和省局网站。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四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