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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试点物流企业名单(第三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经审核确认,现将第三批试点物流企业纳入试点范围,具体名单见附件。

  本通知自2007年8月1日起执行。

  附件:试点物流企业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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