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建立基层分局税收政策宣传咨询解读日制度集中开展宣传咨询解读活动的通知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近几年,各级国税机关把加强税法宣传作为税收服务的重要内容,通过召开税法公告会、
税收政策辅导会、税企座谈会等形式,积极向纳税人宣传
税收政策,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但也存在时紧时松、不够及时、针对性不强等问题,从最近作风建设征求意见的情况看,各地纳税人对此反映较大。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更好地服务经济、服务发展、服务纳税人,省局研究决定,在全省国税系统基层分局建立
税收政策宣传咨询解读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县国税基层分局原则上每月下旬要组织一次
税收政策宣传咨询解读活动:一是及时发布最新
税收政策法规和制度措施;二是现场答复纳税人有关
税收政策的提问;三是针对
税收政策中难以理解的部分,组织有关国税干部为纳税人解读,帮助纳税人理解掌握政策。活动的时间要相对固定,形成制度,长期坚持。
二、
税收政策宣传咨询解读日的组织可以根据不同时期和纳税人的实际情况有所侧重,既可以分税种,也可以分行业或纳税对象灵活安排,以提高税法宣传咨询解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各基层分局局长要亲自带头宣讲,建立一支由分局长牵头、2-3名税政业务骨干组成的
税收政策宣讲人队伍,并加强培训,使他们熟练掌握各项
税收政策。要注意培养他们根据不同纳税人的特点和要求、做好
税收政策宣传咨询解读工作的能力。
四、为在全省范围形成税法宣传的集中声势,根据省局今年税收宣传月活动方案,全省国税系统4月21日(周五)要统一开展一次集中宣传咨询解读活动,各基层分局要认真准备,严密组织,切实把这一活动搞好。届时,市、县局领导和机关部门的同志要亲临现场检查指导。
五、各市、县局要加强对
税收政策宣传咨询解读活动落实情况的检查指导,及时总结交流基层分局开展这一活动的好形式、好做法,省局将在适当时候召开现场观摩会,以促进这一活动深入持久有效地开展。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〇〇六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