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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延长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期限的通知
各分局(局)、县局:
由于2008年度
企业所得税
汇算清缴申报期最后几天正逢端午节放假,考虑到今年是我局大集中系统上线后纳税人首次采用该系统进行汇算清缴,经研究决定,我局2008年度
企业所得税
汇缴纳税申报期限顺延至2009年6月5日。
特此通知。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
二OO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关键词:
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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