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表彰2009年度国税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的决定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税务干部学校,省局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2009年,在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
国税机关和广大
国税干部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峻形势,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迎难而上,完善征管体制机制,改进优化纳税服务,创新服务管理方式,全面履行税收职能,在风险管理、信息化建设、纳税服务、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根据《江苏省
国税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省局对各单位年度考核的结果,经省局党组研究决定:南京市国家税务局、苏州市国家税务局、连云港市国家税务局、无锡市国家税务局、扬州市国家税务局等五个单位为“2009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新的一年,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
国税务工作会议和省局的各项部署,以奋发向上的进取精神,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为
国税事业新的发展做出更大的成绩。
全省各级
国税机关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争先创优,争创一流,建设一支素质高、业务强、作风实、服务好的
国税干部队伍,全面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为促进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