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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试行使用计算机系统开具单联式发票的通知

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张家港保税区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局:
  为提高发票开具信息网上查询的覆盖面,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根据发票简并工作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联通)开展使用计算机系统开具单联式发票试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内容、范围及时间
  自2010年10月份起,在江苏联通及其在省内的各分支机构开展使用计算机系统开具单联式发票试点,试点期1年。
  二、关于开票软件
  开票软件由江苏联通按照省局规定的开发规范自行开发,报省局(征管科技处)审核备案后方可投入使用。若省局根据税收征管工作的需要,对上述规范进行调整,江苏联通应当按照调整后的规范改造开票程序。
  三、相关要求
  (一)各地要加强对联通公司发票领用、开具、保管、作废、缴销以及发票电子存根信息存储等的管理,确保信息存储的准确性、完整性与安全性。
  (二)各地要对联通公司按期向税务机关报送发票开具信息,以及向社会公众提供发票开具信息查询服务的落实情况实施有效监管,确保信息查询服务的及时性。
  (三)各地要认真做好相关的发票管理与服务工作,及时向省局反馈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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