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法规
|
政策解读
|
视频
|
问答
|
工具
当前位置:
首页
>
地方法规
>
上海税收
关于停止征收自行车和其他非营业用的非机动车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的通告
注释:
全文失效。参见:《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沪国税法﹝2009﹞9号
市人民政府同意,本市自2005年1月1日起停止征收自行车和
其他
非营业用的非机动车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
特此通告
关键词:
规费
其他
相关问答
我去税局改完单张开票限额后,税控盘上还需要其他操作吗?
去年有一笔款项应计入其他应收款,误计入成本,请问如何调账,调账后去年本年利润科目
其他业务收入需要交所得税吗?
请问营改增后地税和国税都要报税吗,是不是就是增值税在国税报,其他的还在地税报
请问取得其他业务收入所交的营业税是记入营业税金及附加还是其他业务支出?
相关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
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其他自然人需缴纳印
(其他服务)进入发票开具系统,点击进
已开发票作废可以查到其他单位作废票
操作系统已开发票作废可以查到其他单位
财政部 劳动保障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
膨化添加其他成分的血粉、膨化肉粉、水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
搜索排行榜TOP10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社会保险费及代征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其他石类资源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确定本市外环线以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消
关于停止征收自行车和其他非营业用的非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湖南国际会展中心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云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收藏中华财税网
|
把中华财税网设为首页
关于中华财税网
|
帮助中心
|
联系我们
|
诚聘英才
|
商务合作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