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软件﹝税控﹞2号补丁升级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税务局,市税务二、三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机动车销售统一
发票开票软件(税控)2号补丁升级的通知》(国税办发﹝2010﹞7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补丁包和有关技术文档在“上海财税网”(www.csj.sh.gov.cn)上发布,具体发布目录是“税务网上办事/软件下载”。请各单位及时通知机动车自开票纳税人进行软件升级,升级工作需在2010年9月30日之前完成。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O一O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