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税收征管部门使用的税务检查证件将于2010年12月31日有效期满,由于新版检查证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要求进行采购、制作需要一定周期,经研究决定,将目前使用的征管部门税务检查证件的有效期限顺延至2011年1月31日。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