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认真做好2001年度反避税工作的通知
各市国家税务局:
为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反
避税工作任务,切实推动我省反
避税工作的开展,结合2000年度各市反
避税考核目标完成情况,现对2001年度反
避税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2000年我省反
避税工作取得较大进展,但与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和我省外商投资企业的亏损面状况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各地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应充分认识反
避税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克服畏难情绪,切实抓早、抓紧、抓实,使反
避税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省局每年都将反
避税工作纳入全省国税系统目标管理进行考核,今年将加大考核力度。各地要在总结以往年度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反
避税工作的水平。
对省局下达的反
避税目标考核计划,各地应由职能科室牵头,抽调人员,成立调查、审计小组,集中办公,以加大对
避税嫌疑大户的调查、审计和结案力度。
三、今年我省还承担了全国反
避税联查任务,工作要求高、难度大。主要承办单位合肥市国税局应予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从人力、物力等各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开展,保质保量完成。
四、要结合新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填报工作和2000年度汇算清缴工作,建立相应的数据库,提高反
避税选案时针对性。
五、从事反
避税工作的人员应加强对反
避税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的学习和对各地反
避税成功案例的研究、分析;反
避税对象一经确定后,要制定详细的工作实施计划;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涉外税务审计规程》和《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规程》的要求,进行规范操作,注重证据收集、功能分析和可比对象信息的取得与比较工作,以提高反
避税工作的成功率。
六、各地2001年度反
避税工作总结连同附表(附件2)和反
避税案例分析报告务必于2002年1月底之前报送省局。
附件1:2001年度反
避税工作考核目标分配表(略)
附件2:反
避税工作情况统计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