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地方法规>安徽税收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速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推进征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地方税务局:
  为了更好地贯彻“依法治税,从严治队”工作方针,推进以征管改革为龙头的机构和人事制度综合改革,提高征管工作质量和效率,最近,国家税务总局下发文件并专门召开会议,要求全国税务系统加速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推进征管改革。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要求,结合我省地税工作实际和地税征管工作实践,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省地税局制定了《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速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推进征管改革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快推进以“科技加管理”为主要特征的新一轮征管改革,是贯彻落实“依法治税、从严治队”的基本载体,是加强“两权监督”、促进队伍建设的根本措施,是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主要保障。各级地税机关和广大地税干部要认真学习方案内容,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充分认识按照“科技加管理”的基本思路,推进新一轮征管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改革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加强领导。深化征管改革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难度大的综合性工作,各级地税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改革的各项工作。由于这次改革同机构改革同步进行,涉及机构调整、职责划分和人员调整,必须高度重视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要密切关注改革给基层税务人员的工作和生活带来的新变化,相应采取积极措施,认真解决好他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出现的问题,保证改革稳步推进。
  三、广泛宣传。由于这次征管改革涉及征管业务重组,征管范围调整等,各级地税部门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以及有关部门领导汇报改革的思路和做法,争取重视和支持;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向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纳税人广泛宣传近几年地税系统征管改革的成效以及这次新一轮征管改革的意义和作用,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
  四、制定方案。各市地税局接到通知后,要对当地征管改革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形势,理清思路,认真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新一轮征管改革的具体内容。实施方案既要精心设计,又要稳妥推进。特别是关于基层征管机构的设置,由于直接涉及机构变动和人员调整,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要严格按照省地税局工作方案要求,对现有基层征管机构拿出具体详细的重新整合意见,该撤的要撤,该并的要并。
  为了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各市地税局要将基层征管机构设置意见作为即将进行的机构改革的重点内容之一,做好充分准备,制定具体方案书面上报省地税局,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工作中遇到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省地税局反映。
  附件: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速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推进征管改革工作方案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速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推进征管改革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要求,现结合我省地税工作实际和地税征管工作实践,制定我省地税加速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推进征管改革的工作方案如下:
  一、充分肯定我省地税征管改革的积极成效自1994年我省地税系统成立,税收征管改革工作已经历了三个阶段:1994-1996年上半年为酝酿试点阶段;1996年下半年-1997年为全面推进阶段;1998年至今为深化提高阶段,即征管机构调整和征管机制转换阶段。
  通过多年的努力,我省地税征管改革取得了积极成效。“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税收征管模式在我省地税系统初步建立,效能逐步显现。
  (一)促进了收入稳定增长。在经济增长的基础上,我省地方税收持续快速增长,收入总量从1994年的32.02亿元增长到2001年的108亿元,累计征收地方税收613.5亿元;还承担了大量的基金(费)征收任务,为地方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提高了税收征管质量。为适应依法治税要求,全省地税系统逐步建立起包括登记率、申报率、入库率、处罚率、滞纳金加收率等在内的征管质量考核指标体系,并加强监督检查,在确保收入稳定增长的同时,税收征管质量明显提高。
  (三)改变了税收管理方式。由传统的税务专管员管户制向管事制转换,通过采取宣传引导、强化稽查、加大处罚等措施,基本实现了由税务人员上门征税的管理方式向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转变。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的意识大幅度提高。全省城区固定户的申报率达到95%以上,农村也在90%以上。社会各界纳税观念发生了很大变化,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重视和支持税收工作,依法履行职责,积极协税护税,促进了税收征管环境的改善。
  (四)加快了税收信息化步伐。通过引入计算机人才,开展计算机应用培训,购入各类计算机等硬件设备,建立计算机网络,开发并逐步推广全省统一的征管软件等,使我省地税系统初步实现了由手工操作管理向计算机网络管理转变,税收征管效率大大提高。
  (五)规范了税收执法行为。利用计算机管理,增加征管行为的透明度,从制度上促进了税务干部队伍的廉政建设。先后开展文明办税服务厅和创建标准化分局(所)
  活动,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两个转移”,着力强化了基层征管基础工作,提高税务干部的素质,使全省地税系统依法治税水平迈上了新的台阶。
  我省地税征管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但随着改革的深入,一些矛盾和问题也逐步显现出来。一是机制转换未能真正到位。征管模式转换的核心就是机制转换,但目前由于市以下机构改革尚未进行,基层征管机构设置不合理,机制转换不到位;征管查各系列职责划分不明确,信息传递渠道不畅,协调配合不顺;考核指标欠科学,新征管模式的优越性难以充分发挥。二是“疏于管理、淡化责任”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
  由于对新征管模式理解有偏差,征管中出现了“重征收轻管理”、稽查时存在“重补税轻处罚”的倾向;一些地方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的权力分散、缺乏制约,行政执法中仍然存在随意性,对纳税人管理和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工作开展不够平衡。对于1997年实施的征管改革方案,有的地方得到了较好的落实,预期目标基本实现;但也有地方落实的不够,甚至与预期目标相差较远。
  二、深化我省地税征管改革面临的形势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我国正式加入WTO,特别是新《税收征管法》的颁布施行,税收征管的经济和法律环境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推进征管改革将面临更加多变的环境和诸多复杂因素,主要表现在:
  (一)工作任务十分繁重。由地税部门负责征收的税种多,税源分散,征收成本高,单项税种税收千差万别。除增值税、消费税、外资企业所得税和关税外,其他所有税种地税系统都征收,税种之间收入不够平衡,年税收收入小的几千万元,大的在三、四十亿元。同时,税收征管环境复杂多样,南方与北方、城市与农村,基础条件不一,纳税人纳税意识也不相同,单一的征管方式难以奏效。不仅如此,全省地税系统还承担社会保险费等诸多基金(费)的征收工作。2001年三项社保费和基金已超过地方税收收入的一半,这些基金(费)的征收任务十分繁重,能否顺利完成直接关系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所有这些都要求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征管模式和征管方式。
  (二)机构设置需要调整。市以下机构改革即将进行,而目前我省各市基层地税机构设置千差万别,有按行政区划设置,有按经济区划设置,有按收入预算级次设置,还有按行业设置,不利于干部队伍的管理和人、财、物的优化组合,不仅给税收征管造成不良影响,与地方有关方面的关系也不好协调和处理。这是进一步深化征管改革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三)信息化程度亟待提高。受经济发展条件所制约,我省地税系统各项经费都很紧张,征管改革所需软硬件投入相对不足,虽然推广应用了征管软件,但城域网和广域网建设刚刚起步,征管信息还不能做到高度集中、真正共享,税收信息化程度还很低,计算机网络的依托作用还没有发挥出来,税收征管效率不高,制约了征管改革向纵深发展。
  (四)队伍素质有待升。全省正式地税干部有13000多人,其中工人身份的有3000多人,占30%左右。学历层次差别较大,能够运用计算机的税务人员不多,计算机专业人员更是缺乏。必须以机构改革为契机,调整结构,优化组合,实现人尽其才。
  三、深化我省地税征管改革原则、目标、思路和内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我省地税征管改革的主要意见:
  (一)基本原则。深化我省地税征管改革要本着“稳定、调整、规范、完善”的原则进行。稳定就是要巩固我省地税征管改革成果,保持改革的连续性;调整就是从提高效率、强化管理出发,对现有征管格局进行适当调整,促进征管机制的转换;规范就是规范机构设置、规范管理方式、规范执法行为;完善就是通过各项措施,促使地税征管改革不断完善和发展。
  (二)总体目标。实现税收征管的“信息化”和“专业化”,建设全省统一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实现建立在信息化基础上的以专业化为主、综合性为辅的流程化、标准化的分工、联系和制约的征管工作新格局。
  (三)工作思路。具体工作上,要做好“五个结合”,即坚持把国家税务总局要求与我省征管现状相结合,坚持把征管改革与当前正在进行的机构改革相结合,坚持把改革与保持税收收入稳定增长、提高收入质量相结合,坚持把改革与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内部管理相结合,坚持把改革与推进依法治税、规范执法行为相结合。
  (四)主要内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我省地税征管改革的主要内容:
  1、推进地税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建立覆盖全省主要城市的地税城域网、广域网,加快全省统一征管软件的应用步伐。在“十五”期间联通省、市、县三级计算机广域网,全面推广应用全省统一的税收征管信息管理系统。提高全系统的征管软件应用水平和计算机管理水平。
  2、调整基层征管机构设置。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建立“集中征收,属地管理,社会护税,统一稽查”的新税收征管格局。在市区,由市地税局统一领导下,设立一个征管分局(含征收服务大厅),实现税款的集中征收和重点税源大户的管理;按照行政区划设立若干个征管分局(对外称××市地方税务局××分局,是市地税局派出机构,原则上设一个办税服务厅),加强管理,提供服务;设立稽查局,实行一级稽查,充分发挥稽查的执法保障作用。在县城,由县地税局统一领导下,设立一个征管分局(对外称××县地方税务局××分局,内设办税服务大厅),集中征收城区税收,并加强管理,提供服务;设立一个稽查局,实行统一稽查,充分发挥稽查的执法保障作用。在农村,按经济区划设立基层地税征管分局(含办税服务大厅),最大限度的减少税务分局(所)的数量,各分局征收和管理分离,实现全县范围内统一稽查。对于近几年撤地改市的亳州、阜阳、宿州、六安、巢湖、宣城、池州等市,其城区设有1-3个区,考虑到这些区分别管辖的农村乡镇较多,可以比照上述县城和农村征管机构设置原则进行。
  3、重组征管业务流程。按照新《税收征管法》的要求,以创建标准化分局为抓手,规范各项征管基础工作,逐步建立科学的征管业务流程。重点是:规范基层征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征管程序和征管行为;明确税务机构内部各专业分工及其联系与制约,实现上级机关对基层工作的全面的、及时的监督和管理。
  4、明确征管查各系列职责。按照以上机构设置,征管查之间的职责范围如下:征收职能主要包括受理申报、税款征收、逾期申报受理与处理、逾期申报纳税加收滞纳金、逾期税款收缴与处理和计划、会计、统计、分析等。确保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
  管理职能主要包括宣传培训和咨询辅导、税务登记和认定管理核定申报方式、纳税定额、催报催缴和发票管理、减免抵缓退税审批、纳税评估、重点税源管理、零散税收征管、日常征收管理中的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等。检查职能主要包括选择稽查对象、实施稽查,发票协查,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行政处罚的审理决定及执行等。
  5、推行多元化申报缴纳方式。在维持申报缴纳多元化的格局下,积极推行申报缴纳的网络化、电子化,并充分利用点多面广的银行、邮政网点,实行纳税人到就近的商业银行、信用社和邮政局(所)缴款的方式;有条件的地方,抓紧实现税银联网,实现税务部门与银行联网运行。
  6.优化纳税服务。坚持文明办税“八公开”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包括限时服务、首问责任、政务公开以及文明礼貌在内的服务规范和服务质量考核评价体系。充分利用税务信息网络系统,为广大纳税人以及全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信息服务和纳税服务。最大限度减少纳税人的纳税成本,树立良好社会形象,建立新型征纳关系。
  7、建立纳税人信誉等级制度。在为广大纳税人提供更多、更好的信息服务和纳税服务的同时,按照“分类管理、区别对待”的原则,根据纳税人申报纳税情况,评估纳税人的信誉等级,实行动态管理,为信誉好的纳税人提供优先服务,强化对纳税信誉差的纳税人的管理。
 

关键词:维护建设城市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