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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地税系统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县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2012年全省地税系统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〇一二年五月三日
  2012年全省地税系统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
  2012年,全省地税系统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主题,认真落实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目标要求,以拓展深化政务公开内涵、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体系为主线,以全省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年”活动为依托,抓住政务公开向机关和基层延伸两个重心,不断提升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水平,为“充分发挥地税职能  服务美好安徽建设”营造良好税收环境。
  一、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
  (一)学习省委、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精神。组织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行政审批流程再造的通知》等,研究落实全省地税系统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
  (二)落实省政务公开办工作要求。按照省政务公开办《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的分工方案》要求,明确地税系统在深化基层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建设等方面的工作重点和职责要求。
  (三)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年”活动。按照省政务公开办的工作安排,结合地税工作实际,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年”活动。从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载体和制度等入手,逐步统一规范办税服务流程、内容、标准,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规范化水平,提升地税工作透明度和行政效能,为广大纳税人提供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
  二、深化应用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成果
  (四)完善制度体系。结合打造“阳光地税”有关要求,巩固“制度执行年”活动成果,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将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将制度建设作为深化政务公开、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的强大推力。全面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在此基础上补缺补差,并针对制度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制度和规定,形成覆盖全面、内容完整、相互衔接、易于操作的制度体系。
  (五)突出制度审查。按照“谁制定、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责任制,明确审查机构,落实审查职责。认真把好保密审查关,将公文流转、信息发布程序与保密审查程序相结合,在信息采编以及公文拟核过程中加强公开选项审查,统一对外宣传口径,对拟通过门户网站和其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发布的所有信息逐条进行保密审查,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督导,适时组织开展对保密审查工作的自查。
  (六)落实制度评议。通过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站、问卷调查、座谈会、恳谈会等渠道和形式进行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满意度测评,将测评结果作为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价重要依据;不定期加强与政风评议机构、投诉受理机构的联系沟通,掌握对地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评价,了解意见建议,促进工作改进。
  三、巩固拓宽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载体
  (七)认真组织开展税收宣传和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集中宣传活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日常税收宣传工作,注重通过税收宣传渠道和载体提升政务公开水平。挑选政治过硬、业务能力强的税干,参与网络发言、评论,及时公开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涉税信息和事项,及时发布涉税政务服务最新政策措施。深入开展第21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重点做好局长在线访谈、举办全省地方税费知识竞赛、接听“厅长零距离”热线、召开地税系统政风建设恳谈会、宣传解读编印税费政策等活动,提高税收宣传的参与性和政务公开的针对性。按照省政务公开办要求,积极配合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集中宣传,通过编发信息、制作展板、现场咨询、发放资料以及在门户网站开设宣传专栏等形式,大力宣传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的经验与成效,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深入纳税人。
  (八)大力推进门户网站建设。结合网民需求,完善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和政府服务相关栏目,加强在线业务办理,更加突出政务公开和咨询解答功能。按要求完成门户网站改版升级工作,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等栏目,督促信息公开选项为“主动公开”类的文件做到内部封发与网站公开同步进行。妥善办理地税门户网站和当地政府网站、市民论坛等“网上问政”平台局长信箱信件,依法履行职责、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群众监督,有效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
  (九)不断加强12366纳税服务热线建设。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建设“全国统一,国地共用的12366纳税服务热线体系”要求,探索建立省级集中模式的12366热线平台。完善热线服务功能,改进服务热线自动语音查询、人工接听、投诉举报、短信服务等功能,确保热线畅通,提高人工接听及时答复率和答复质量。推进12366纳税服务热线、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之间的服务功能整合和互动,积极实现多方信息资源共享,努力打造“三位一体”办税公开平台。
  (十)组织开展“星级办税服务厅”评选活动。以服务效能和窗口形象为主要标准,联合中安在线网站面向社会公众开展“星级办税服务厅”网络评选活动,汇编获奖单位先进事迹,自觉接受社会评价,挖掘和树立纳税服务先进典型,展示地税部门良好社会形象,营造纳税服务良好氛围。
  四、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涉税信息公开
  (十一)深化税收执法权公开。将纳税人关注的税收法规政策等涉税信息事项作为政务(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及时宣传新出台的税收法律法规和结构性减税政策,帮助企业熟悉和运用政策。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强化税收执法监督制约,深入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组织开展市级地税机关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开展清理,重点查找文件或条款中存在的明显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税收管理实际、与上位法不一致、与总局和省局现行有效税收规范性文件相冲突、以及文件之间不协调的突出问题。
  (十二)深化税收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省局门户网站“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严格落实和完善工程建设领域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合同管理、施工监理、造价控制、决算审计等制度,不断加强对工程项目建设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确保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的公开透明。
  (十三)深化基层分局涉税信息公开。以推进税收管理转型升级为主线,深入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不断深化“四个现代”内涵,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升代化分局建设水平。结合依法行政要求,科学合理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进一步规范基层执法行为,防止执法随意性。围绕税额核定、发票管理、纳税评估、税务行政处罚等执法事项,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监察和执法督察。对个体税负评定,实行微机参数定税制度,严格按照业户自报、典型调查、定额核定、张榜公布等程序,公开操作,公平税负。完善落实基层分局向纳税人述职述廉制度,通报地税工作情况,接受纳税人评价。
  (十四)深化“三公”经费等财务信息公开。按照中央和省里的统一部署,明确主体责任,制定相关预案,夯实公开基础,做好部门预决算信息和“三公经费”向社会公开工作。总结基层分局财务公开试点经验,扩大财务公开试点范围,进一步规范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程序、公开期限,逐步拓展公开领域和公开事项。
  五、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十五)积极开展标准化办税服务试点。按照“统一工作职责、统一内外标识、统一功能设置、统一办税公开、统一业务流程、统一内部管理”的“六个统一”要求,在全省地税系统深入开展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加强和规范办税服务厅建设,全面提升办税服务厅政务服务水平。
  (十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行政审批流程再造要求,进一步清理、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严格依法设定和实施审批事项。保留的审批事项一律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积极加强与其它窗口单位的联系合作,对同一行政审批事项涉及多个部门的,实行联合办理或并联审批“一表通”。整合归并审批职能,认真落实窗口首席代表制度,继续推进育“两集中、两到位”为主要内容的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切实做到审批事项到位、向窗口授权到位。充分利用省“网上行政服务工程”网络平台,通过网上受理、网上流转、网上办理、网上监察等功能,固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十七)创新行政审批服务方式。探索实施“情景化”服务,进一步推进办税、办事公开,修订办件项目流程图、各类表格填报范本、报送材料范本并展示在前台,供纳税人查询。公示涉税许可项目,将涉税行政许可事项的名称、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进行事前公示。根据纳税人需要,结合每项行政审批和服务的特点,制定详细的服务规范和标准并向社会公开承诺。

关键词:地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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