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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飞机维修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各分局、区局、各业务处室: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飞机维修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102号)转发给你们,飞机维修劳务即征即退增值税的核算要求、享受办法和申请程序比照深国税发﹝2000﹞577号通知中有关集成电路退税规定执行。
关键词: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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