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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圳南迪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软件开发业务有关税收问题的批复

蛇口管理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圳南迪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软件开发业务有关税收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665号)转发给你局,请做好与深圳市地税局流转税方面的衔接和1999年10月1日起增值税的补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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