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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税收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停止办理部分税收业务的通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对《中国
税收
征管信息系统》升级的要求,我局定于2003年元月2日至3日停止对外受理纳税申报、发票发售、代开发票和出口专用缴款书开具等
税收
业务。2002年12月份所有税种的纳税申报期限相应顺延两天。请有关纳税人提早安排办理以上涉税事项。
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关键词:
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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