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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市贸工局等单位关于认定2009年第一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通知

各基层局:
  现将深圳市贸易工业局等单位《关于认定2009年第一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通知》(深贸工源字〔2009〕6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关于认定2009年第一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通知》.tif
关键词:税收政策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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