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深圳市第二批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
文化事业单位专制为企业和支持
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通知》(国办发﹝2008﹞114号)精神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
文化事业单位专制委企业的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34号)的有关规定,为尽快贯彻落实中央关于
文化体制改革和
文化产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经联合审核通过,现公布具有申请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资格的我市第二批
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名单,具体办理免税由税务机关按相关规定对申报免税企业的资质和相关材料进行终审核准后方可给予免税。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第二批
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名单
附件:
深圳市第二批
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名单
一、市文体旅游局
(一)深圳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
二、深圳报业集团
(一)深圳报业集团发行有限公司
(二)深圳报业集团印务有限公司
三、深圳广电集团
(一)深圳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二)深圳市天宝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三)深圳市天隆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四)深圳市天明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五)深圳市广电生活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六)深圳市环球财经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七)深圳市深视体育健康
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八)深圳市宜和股份有限公司
(九)深圳市天和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十)深圳市合众传媒有限公司
(十一)深圳市深视传媒有限公司
(十二)深圳市
文化产业(国际)会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