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为实现纳税信用等级动态管理,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和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2011年1月1日--2012年6月30日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于2012年7月对2011年两局联合评定的14125户A级纳税人等级进行了复评,其中:707户A级纳税人被降级(降级标准见《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试行办法》第十七、第十八条);24户A级纳税人因注销税务登记,纳税信用等级失效。当前有效A级纳税人名单请登录深圳国税门户网站“纳税信用”模块查询,或至深圳地税门户网站“公告栏”模块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