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政策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地国家税务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政策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3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作如下补充,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增值税一般
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审批流程,参照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二、“增值税一般
纳税人”戳记请各地按照文件规定自行刻制,并按规定使用。
三、按照文件要求,省局制定了《贵州省增值税一般
纳税人资格认定实地查验办法》(见附件),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贵州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