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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农垦等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注释:全文废止,参见《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3号)。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农星等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21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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