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关于转发潍坊、淄博、烟台、日照市国家税务局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潍坊市国家税务局《外商
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淄博市国家税务局《外商
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
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管理规程》、烟台市国家税务局《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管理操作办法(试行)》、日照市国家税务局《税收管理员涉外企业所得税管理规程》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学习、借鉴。
(此件不另发纸质文件)
二OO六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件:
1、潍坊市国家税务局外商
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管理办法
2、淄博市国家税务局外商
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
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管理规程
3、烟台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管理操作办法
4、日照市国家税务局税收管理员涉外企业所得税管理规程
潍坊市国家税务局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管理办法.doc淄博市国家税务局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管理规程.doc烟台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管理操作办法.doc日照市国家税务局税收管理员涉外企业所得税管理规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