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营业税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
市稽查局、征收局,各分局、各市地税局:
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
营业税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下发后,市局结合我市
营业税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根据上级部署对新的
营业税纳税申报表进行了调整并决定正式启用,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新版
营业税纳税申报表的启用范围和时间
凡实行查帐征收的
营业税纳税人,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依法进行
营业税的纳税申报时,使用本通知规定的新版
营业税纳税申报表。原《
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纳税(费)申报表》和《代扣代缴
营业税及附加报告表》同时停止使用,《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
营业税及附加纳税申报表和代扣代缴
营业税报告表填表说明的通知》(青地税一﹝1998﹞4号)同时停止执行。
二、新版
营业税纳税申报表的主要内容
此次新版
营业税纳税申报表与原来相比,主要是增加了申报的一系列附表,同时对申报项目采取了进一步的明细管理,因而申报内容将有所增多。就表格而言,新版申报表包括一个主表,即《
营业税纳税申报表》;七个附表,分别为《交通运输业
营业税纳税申报表》、《建筑业
营业税纳税申报表》、《金融保险业
营业税纳税申报表》、《娱乐业
营业税纳税申报表》、《服务业
营业税纳税申报表》、《服务业减除项目金额明细申报表》、《
营业税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抵扣清单》。此外,因原
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合一的纳税(费)申报表停止使用,又新增了《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纳税(缴费)申报表》,自2007年1月1日起同时启用。
市局对以上申报表逐一编写了详细的填表说明,作为新版
营业税纳税申报表和相关申报表的附件一并实施。有关表格和填表说明详见附件。
三、关于
营业税申报软件系统的调整
根据新版
营业税纳税申报表的格式,市局对
营业税纳税申报软件中的原有的申报表样式进行了调整,不论纳税人使用电子申报方式进行
营业税纳税申报,还是到主管地税大厅办理纳税申报,其进入方式和使用方法与以往相同,仅填报申报表的数量和申报表样式、内容发生了变化。
采用电子申报方式时,进行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娱乐业、服务业
营业税纳税申报的纳税人,只需填写相关附表即可,《
营业税纳税申报表》(即主表)由系统自动生成;进行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
营业税纳税申报的纳税人,因目前没有相应的附表,直接填写《
营业税纳税申报表》即可。
四、填报申报表的具体要求
1、纳税人应区分不同的税款征收方式,分别填报
营业税申报表及附表,凡委托代征、代扣代缴等征收方式的
营业税,不得与自报
营业税混用一套申报表。
2、纳税人必须根据申报表的格式要求和填表说明,分别核算不同税目(子目)的营业额,逐一准确填列有关申报表,不得混税目填报。
3、在地税大厅上门申报的纳税人,不论按规定是否需填报相关附表,均须同时填报《
营业税纳税申报表》。
4、纳税人采取手工方式填报申报表时,凡根据《填表说明》需填报的附表,必须按规定填报。填表申报时,应做到字迹清晰,没有涂改,钩稽关系准确,印鉴齐全,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表,地税机关不予受理并及时辅导纳税人重新按规定填报。
5、市局根据新版申报表的需要,调整并重新制订了《
营业税税目子目代码表》(见附件),各级地税部门在受理手工申报时,必须按照纳税人申报项目,依据《
营业税税目子目代码表》标明税目子目代码规范录入,确保录入准确率。
五、纸质申报表的印制和发放
纸质申报表和填表说明由市局统一印刷,按原规定领取。
六、纳税人新版申报表的培训
对纳税人的培训工作,由各分局、各市地税局自行安排组织,并在12月31日之前完成。
七、其他
新版申报表的使用,是
营业税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需要,推广新版申报表,也是总局和市局明年的重点工作。通过新版申报表的使用,增加了大量的税源信息,使之成为票表比对、纳税评估等工作的基础,是推进
营业税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的重要举措,为此,各单位须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贯彻执行工作。市局明年将适时对各单位新版
营业税申报表的贯彻情况进行考核。
附件:
1.《
营业税纳税申报表》
2.《交通运输业
营业税纳税申报表》填表说明
3.《建筑业
营业税纳税申报表》填表说明
4.《金融保险业
营业税纳税申报表》填表说明
5.《娱乐业
营业税纳税申报表》填表说明
6.《服务业
营业税纳税申报表》填表说明
7.《
营业税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抵扣清单》填表说明
8.《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纳税(缴费)申报表》填表说明
9.《
营业税税目子目代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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