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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报告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报告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6﹞17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做好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报告工作的重要意义
  作为税务部门依法行政、依法治税的法律依据,税收政策的科学、合理、便于操作执行,是落实“依法行政、合理行政”要求的前提。建立税收政策反馈评价机制,有利于对反映集中、问题突出的税收政策及时调整完善,从制度上保障和促进税收政策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有利于从整体综合的角度把握税收政策的整体运行状况,为税制改革和重大税收政策提供决策依据;有利于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促使税制改革与时俱进,增强税收政策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各级地税机关要切实提高认识,把开展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报告工作作为一项大事,坚持抓好抓实。
  二、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切实将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报告工作落到实处
  开展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报告工作是一项全局性、综合性工作,各级地税机关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反馈报告工作落到实处。要落实领导分工负责制、政策法规部门具体责任制和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齐抓共管、运转高效。各级地税机关政策法规部门作为税政管理的综合部门,要做好牵头和统筹协调工作。各相关业务科(处)室要积极支持、配合法规部门,对在工作中发现的重要税收政策执行问题,应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政策法规部门,确保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报告工作落到实处。
  三、具体工作事宜
  对税收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各市局、省局各有关单位应按照该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不同情况,以《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简报》、《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意见》、《税收政策执行情况专题报告》等三种形式及时报送或反馈意见。各市局《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简报》每季度至少报送一篇,报送时间为每季度终了前10日内,也可在发现问题后即时上报。《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意见》每半年至少一篇,报送时间为每半年终了前20日内。《税收政策执行情况专题报告》每年至少一篇,报送时间为年度终了前20日内。上述资料的报送情况及完成质量列入对各市局的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关键词: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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