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地方法规>山东税收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2009年度第二批年检合格税务师事务所名单的通知

各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不发青岛):
  按照《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关于2009年度税务师事务所及注册税务师年检工作的通知》(鲁国税函﹝2010﹞293号)规定,省税管中心对全省税务师事务所进行了年检。现将2009年度第二批年检合格税务师事务所名单予以公布。各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接此通知后,请按规定并采取有效方式将年检合格税务师事务所向社会公告,并及时到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领回各税务师事务所年检材料,将合格税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税务师资格证或执业注册证退发事务所。
  附件
  山东省2009年度年检第二批合格税务师事务所名单
  序号 税务师事务所名称
  1 长清昌圣税务师事务所
  2 山东众信税务师事务所
  3 平阴弘玫税务师事务所
  4 山东华盛税务师事务所
  5 龙口中兴税务师事务所
  6 招远公明税务师事务所
  7 山东俊杰税务师事务所
  8 烟台明辉税务师事务所
  9 汶上中都税务师事务所
  10 济宁宏桥税务师事务所
  11 威海财琪合伙税务师事务所
  12 威海永安税务师事务所
  13 东港永瑞税务师事务所
  14 冠县正大税务师事务所
  15 东阿开源联合税务师事务所
  16 成武双思税务师事务所
  17 临沂费县沂蒙税务师事务所
  18 肥城合伙税务师事务所
  19 莱芜富诚税务师事务所
  20 日照金业税务师事务所

关键词:税务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