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地方法规>山东税收

中共青岛市委宣传部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市直转制文化企业认定名单的通知

各区、市党委宣传部、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宣部《关于转制文化企业名单及认定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05号)和青岛市政府《关于青岛出版集团有限公司股份制改造有关问题的批复》(青政字[2011]58号)文件规定,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和市地税局联合对市直转制文化企业进行了审核,认定青岛新华书店(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4家企业为转制文化企业,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名单所列转制文化企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34号)的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持认定名单到税务机关办理税收优惠手续。

  附件:
  市直转制文化企业认定名单 

序号

改制前单位名称

改制后单位名称

1

青岛新华书店(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青岛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

青岛出版社

青岛出版社有限公司

3

即墨市新华书店

青岛即墨市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

4

平度市新华书店

青岛平度市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

5

胶州市新华书店

青岛胶州市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

6

胶南市新华书店

青岛胶南市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

7

莱西市新华书店

青岛莱西市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

8

城阳市新华书店

青岛城阳市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

9

青岛市崂山区新华书店

青岛崂山区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

10

青岛市黄岛区新华书店

青岛黄岛区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

11

青岛市新华书店

青岛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

12

青岛翰墨泉出版物流有限公司

青岛翰墨泉出版物流有限公司

13

青岛出版置业有限公司

青岛出版置业有限公司

14

青岛出版投资有限公司

青岛出版投资有限公司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