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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表彰2010年至2011年"A级纳税信用等级单位"的决定

  为了促进全社会依法纳税意识提高,推进税务机关规范执法和优化服务,构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根据《青岛市国家税务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和《青岛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 “A级纳税信用等级单位” 评选活动。经过各级国税局、地税局的评审和公示,评出了2010年至2011年“A级纳税信用等级单位”。为此,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决定对被评为“A级纳税信用等级单位”的青岛世纪瑞丰集团有限公司等423家单位进行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全市广大纳税人要以先进为榜样,不断增强依法纳税自觉性,依法经营,争做诚信纳税人,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2010年至2011年“A级纳税信用等级单位”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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