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地方法规>山东税收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2011年度第二批年检合格税务师事务所名单的通知

各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按照《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2011年度税务师事务所及注册税务师年检工作的通知》(鲁国税函[2012]176号)规定,省税管中心对全省税务师事务所进行了年检,年检中发现部分税务师事务所存在执业资质、执业质量、管理规范等方面的问题,经限期整改,已符合相关规定,现将2011年度第二批年检合格税务师事务所名单予以公布。各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接此通知后,请按规定采取有效方式将年检合格税务师事务所在辖区内向社会公告,并及时到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领回税务师事务所年检材料,尽快将合格税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税务师资格证或执业注册证退发事务所。
附件:

    2011年度第二批年检合格税务师事务所名单.DOC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