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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三亚有关购房契税问题的批复

三亚市农村综合改革税费征稽局:
  你局《关于三亚“印象·南海公寓”61户购房业主涉及契税有关政策问题的意见》(三农改函﹝2009﹞1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关于三亚“印象·南海公寓”61户业主购房契税政策适用问题,同意你局意见,即:三亚市政府按规定每半年定期公布了住房平均交易价格,“印象·南海公寓”61户购房业主所购房产不属于普通住宅,应按非普通住宅征收契税
 

关键词: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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