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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华夏银行总行营业部缴纳营业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西城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华夏银行总行营业部缴纳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296号)转发给你们,经市局研究,华夏银行总行营业部从事金融业务应缴纳的营业税,由西城区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全部缴入中央金库。
  请依照执行。
  
关键词: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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