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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4家资产管理公司接受资本金项下的资产在办理过户时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地税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4家资产管理公司接收资本金项下的资产在办理过户时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21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二00三年三月二十四日
关键词:税收政策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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