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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农业税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注释:全文废止,详见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公布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京地税法[2007]43号)
    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地税局各直属分局:
    为保证我市农村税费改革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央和我市有关农村税费改革的文件精神,我们制定了《北京市农业税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二00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关键词:农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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