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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农业税计税土地及常年产量核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注释:全文废止,详见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公布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京地税法[2007]43号)
    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地税局各直属分局:
    为保证我市农村税费改革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央和我市有关农村税费改革政策的文件精神,我们制定了《北京市农业税计税土地和常年产量核定办法(试行)》的通知,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北京市财政局
    北方市地方税务局
    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关键词:特产税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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