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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农村税费改革工作调整农业税政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注释:全文废止,详见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已清理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京地税法[2007]433号)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市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现将《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农村税费改革调整农业税政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并补充以下要求,请结合本地区具体情况,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强对农村税费改革调整农业税政策工作的组织领导。调整农业税政策是农村税费改革工作中的核心内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各局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与复杂性,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实施“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和“调整农业税政策工作动态报告和通报制度”,要在人员、经费、组织保障上给予充分支持,切实做到周密计划、措施到位,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认真研究制定本区县的具体实施计划。各相关区县地税局应根据市局的实施方案,结合本区县农村税费改革协调会议办公室的安排部署,认真研究制定本区县的具体实施计划,做好各阶段的工作安排。
    三、结合实际切实做好农村税费改革调整农业税政策的宣传工作。搞好政策宣传,得到广大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农村税费改革的支持、理解和参与,是搞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条件。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本区县的宣传计划,搞好政策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宣传的重点要突出农业税政策的调整、征收方式的改革、维护纳税人权益的措施等。
    四、认真搞好各级干部的政策业务培训,特别是对乡镇代征人员和村委会干部的培训,培训重点是农业税政策的调整、征收方式的改革及《农业税纳税登记表》、《农村税费改革有税无地登记表》的填制。
    五、切实做好农业税纳税人基础资料的组织填写和审核把关工作,保证数据资料的完整、真实和准确,建立一套完整的农业税征管基础档案。
    六、按照市局农税征管信息系统的推广进度和统一部署,做好将农业税纳税人基础资料纳入信息化管理的工作。
    七、结合调整农业税政策的各项征管配套措施,做好农业税秋征前的准备工作和征期工作,按照“定点、定时、定额”集中缴纳的“三定”征收方法,做好今年的农业税秋征工作。
    八、为了搞好农村税费改革调整农业税政策工作,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切实做好工作情况的动态反馈,市局将对各区县的工作情况进行定期通报。
    九、各单位制定的工作实施计划(包括宣传计划)请于8月5日前上报市局。
    二ОО三年七月二十五日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农村税费改革调整农业税政策工作实施方案
关键词:农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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