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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地税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具体征管办法由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另行制定。
    
北京市财政局
    二00三年八月五日
关键词: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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