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清算土地增值税税款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
注释:全文失效,详见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已清理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京地税法[2007]433号)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清算
土地增值税税款工作,规范清税工作程序,市局制定了《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清算
土地增值税税款管理工作规程》,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依照执行。
一、加强清算
土地增值税税款的管理工作,是依法行政,确保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的重要措施,是做好
土地增值税清税环节各项工作的基本保证。各局要认真贯彻落实本规程的具体内容,做好清算
土地增值税税款的各项管理工作。
二、各局应依照本规程结合本局的实际情况,制定清算
土地增值税税款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落实岗位责任,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核权限和程序进行清税工作,确保清算
土地增值税税款工作的顺利实施。
附件:1.清算
土地增值税税款项目申请审批表(略)
2.提交清算
土地增值税税款项目审核材料清单(略)
3.清算
土地增值税税款项目审批受理通知书(略)
4.清算
土地增值税税款项目补充材料通知书(略)
5.清算
土地增值税税款项目中止审批通知书(略)
6.提交清算
土地增值税税款项目补充有关审核材料清单(略)
7.清算
土地增值税税款项目终止批准通知书(略)
二ОО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