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地方法规>北京税收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设有固定装置免税车辆图册﹝第二册﹞》的通知的通知

车辆购置税征稽管理处: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设有固定装置免税车辆图册(第二册)〉的通知》(国税函﹝2005﹞1098号)(以下简称《图册》)转发给你处,对符合《图册》免税条件并已征收车辆购置税的车辆,按《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设有固定装置免税车辆图册〉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函﹝2005﹞582号)办理。
  2005年12月14日
关键词:车辆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