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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中央在京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第三批名单的通知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根据北京市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提供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名单的函》(京宣函[2007]3号)规定: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等十七户企业(名单附后),是中央在京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文化单位。同时,财政部未提供上述十七户企业2004-2005年是否享受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优惠政策情况。请各局按照《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京财税[2005]828号)文件规定,为上述十七户企业办理相关的减免税手续。
    附件:中央在京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第三批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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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在京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第三批名单
关键词: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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