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地方法规>北京税收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注释:第一条的一至九此项废止,详见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京财税[2012]1133号)
    各区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二00八年三月二十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号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