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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有线数字电视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有线数字电视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08]100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二○○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有线数字电视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财税[2008]100号
关键词: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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