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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想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36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二00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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