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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船舶车船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 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船舶车船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9]46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二○○九年五月五日
关键词:车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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