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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锡矿石等资源税适用税率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锡矿石等资源税适用税率标准的通知》(财税[2012]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锡矿石等资源税适用税率标准的通知》(财税[2012]2号)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关键词:资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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