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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发布《关于上海浦东新区鼓励外商投资减征、免征所得税和工商统一税的规定》的通知

  注释:全文废止。参见:《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九批)的决定》,财政部令第34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

  《关于上海浦东新区鼓励外商投资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工商统一税的规定》已于1990年9月7日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上海浦东新区鼓励外商投资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工商统一税的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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