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中央法规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票转让所得1996年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注释:全文废止。参见:《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七批)的通知》,财法字〔1999〕57号。

 

  鉴于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发育还不成熟和股市的实际状况,对税收政策的调整变化比较敏感,因此,经报国务院同意,1996年对股票转让所得仍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