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进一步规范反避税专项经费的管理,加强反避税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制定了《反避税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反避税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