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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红漫:房产税效果需要全新检验

  近日围绕房产税的话题不断,先是国税总局下发通知,明确表态将研究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而深圳地税局新闻发言人杨龙表示,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已对上海、重庆的做法和经验做过调研,并且也做了相应的准备工作。

  无可否认的是,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国内房地产市场逐步升温。最新数据显示,今年6月份,70个大中城市中,63个城市房价环比上涨,最高涨幅达到2.4%;69个城市同比上涨,最高涨幅为16.7%.其中深圳等一线城市涨幅明显,二三线城市出现了一定的分化。面对屡调屡涨的房价,房产税政策一度被政府部门和公众寄予厚望,期待着该政策全面铺开能够遏制房价上涨的态势。但在笔者看来,这样的期望未必能够得到市场的真正回应。

  长期以来中国经济特别是地方经济运一直存在“房地产依赖症”,由此导致在严厉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导向,一旦遇到经济形势下滑和地方财政拮据的问题,就往往会出现犹豫。当下的中国经济就处于这一格局之下。今年上半年宏观经济增速出现缓步下滑态势,二季度GDP增速为7.5%,已经跌至年度政策目标的下限。尽管这种增速下滑是主动调控的结果,也是推行结构改革无法避免的现实状况,但是也在警示调控部门,经济增速的下限压力正在加大。在这一背景下,公众期待再度出台强力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其实并不现实。毕竟改革必须要以稳定的经济增长为前提,否则经济震动过大将会制约改革推进的决心。

  房产税抑制房价的作用一度被公众寄予厚望,而从目前实施房产税试点的两个城市看,上海和重庆的房价并未因为这一政策而被抑制。近期以一线城市为代表的房价上涨,已经证明了这一点。真正遏制房价飙升的还是以限购、限贷、限价为代表的行政政策。由此,一方面深圳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前沿城市,的确应该率先推出符合地方特征的房产税措施,但另一方面,期待房产税能够从根本上改变房价只涨不跌的局面也并不现实。当然了,仅从推进房产税试点模式角度观察,中国的确需要一个全面开征房产税的尝试。因为重庆和上海的模式都并非全局,或者针对大户型房产,或者针对增量住房。房产税如果要发挥效应,就必须无论户型、无论增量存量,只要有不动产就应该征税,而这才是房产税概念题中应有之义。

  可见,之前房产税试点之所以对市场的影响有限,更大的原因在于我们缺少一个全样本的房产税模式。有鉴于此,但笔者建议,不妨就以深圳为试点,全面对存量住房进行彻底测算,并针对所有房产资源征收房产税。并以此来观察,全局性的房产税政策到底能否制约房价表现。如果再行出台局部性、结构性的试点政策,其实际试点的意义将大打折扣。

  海外市场经验证明,房产税政策因其持续收税效应能够避免短期的购房冲动。而国内的房地产体制改革恰恰缺少一个样本,以证明这样的效果是否适合国情。有鉴于此,希望全面布局的房产税政策能够尽快在国内试点落地,可以拿深圳等作为房产税真正改革落地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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